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地区办事处
日期:2018-02-14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
(二)项目支出预算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名称解释
十一、2018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2.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3.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4.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10.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2018年太阳宫地区办事处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北京市机关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朝阳区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京编委[2011]50号)和《北京市朝阳区乡(地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朝编[2011]27号),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乡委员会(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太阳宫地区工作委员会)与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乡人民政府(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太阳宫地区办事处)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
1、乡党委(地区工委)主要职责
乡党委是党在农村的一级基层组织,地区工委是区委的派出机构,是乡(地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对乡(地区)工作实行全面政治领导,并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人民团体充分行使职权。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
(2)研究决定本乡(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发展和城市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3)负责本乡(地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以及党员队伍建设工作。
(4)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提高领导班子政治素质。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任免和考核工作。
(6)负责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7)领导本乡(地区)纪检监察工作,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促进廉政勤政建设。
(8)领导统一战线和人民武装工作。
(9)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支持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10)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乡人民政府(地区办事处)主要职责
乡人民政府是国家在农村的基层政权组织,地区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推进乡民主政治建设,实行政务公开,指导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扩大和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建设。
(3)负责制定本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组织指导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管理本乡(地区)经济工作、财政预算和收支。
(4)负责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实施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
(5)负责乡村规划建设和农村土地开发建设管理工作,落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公共生活设施,加快农村城市化建设。
(6)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房屋安全管理、拆迁现场管理、施工单位依法施工监督、小区物业管理指导检查以及住宅小区公共配套设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工作。
(7)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监督对违法建筑、违法占用道路、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本地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绿化美化、节水用水、环保和防空减灾等工作。
(8)负责本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安全生产监督、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协助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监督、维护社会秩序。
(9)负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群体突发事件。
(10)负责推进基层政权和农村社区建设,指导村委会和居委会工作,促进村委会和居委会的组织建设,提高其自治能力。
(11)保障少数民族、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12)负责制定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建设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
(13)负责本地区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工作,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安置,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14)负责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教育和社会救济等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科普活动。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太阳宫乡(地区)党政机关内设12个机构
1、办公室(人大办公室);
2、党建办公室(组织人事科);
3、宣传科;
4、财政科;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办公室);6、社会事务管理科;
7、科教文体办公室(公共卫生科、计划生育办公室);
8、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办公室(房屋管理科);
9、经济发展办公室(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科、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10、社区建设与管理办公室;
11、安全管理科(安全生产监察队);
12、信访办公室(区矛盾调处中心太阳宫地区分中心);
除上述12个机构外,还设有人民武装部;总工会、共青团、妇联;司法所;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监察科。
(二)人员构成情况
太阳宫乡人民政府(太阳宫地区办事处)单位行政编制88人,实有79人;事业编制44人,实有43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在深化疏解提升上下功夫。坚持把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作为抓手,制定2018年疏解工作方案,细化点位台账,加强工作指导。坚持疏解与提升并重,推进大尺度增绿和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抓好“开墙打洞”、群租房整治等专项行动;结合各专项行动,加强人口调控,完成年度人口指标任务;聚焦环境整治“硬骨头”,加快背街小巷整治提升,严查违规广告牌匾,打造美丽城市“天际线”,推动人居环境、城市品质、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2、在深化产业发展上下功夫。坚持以“一绿”试点为引领,全面加强地区规划建设管理,加快城市化建设。加强集体经济管理,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做好乡属企业招商引资项目,进一步优化企业产业结构,着力打造文化创意产业、养老服务业及酒店管理等重点行业品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地区经济发展实力显著提升。
3、在社会治理精细化上下功夫。创新城市治理方式,加强精细化管理,在精治、共治、法治上下功夫。城市治理体制机制持续健全,完善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职能,深化地区各专业委员会的体制机制建设,精细智能、多元共治的管理体系基本形成。以“大城市病”治理为重点,聚焦大气、水、绿化和环境等领域建设,持续改善环境面貌,环境监管机制长效运行,优美宜居太阳宫的形象进一步确立。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最大限度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推动城市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办好各项为民办实事,让全乡人民享受到更多实惠和发展成果,生活更加幸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通过把法治化落实到社会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不断提升辖区居民的守法意识和文明素质。
4、在打造高效廉洁政府上下功夫。坚持依法全面履职,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依法办事,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以贯之纠正“四风”。坚持从严治政,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大力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党内监督,发挥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运行更加公平公正、阳光透明。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8993.6101万元,比2017年7117.1504万元增加1876.4597万元,增长26.37%其中:财政拨款8993.6101万元,比2017年7117.1504万元增加1876.4597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17年持平;其他资金0万元,与2017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3071.2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4.15%,比2017年2836.39万元增加234.89万元,增长8.28%。
(二)项目支出预算5922.330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5.85%,比2017年4280.7604万元增加1641.5697万元,增长38.35%。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太阳宫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6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97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1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3.5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0.18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11.4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太阳宫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84.88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178.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03.3304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太阳宫部门涉及1家行政单位以及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74.91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2734.55万元,其中:汽车12辆,197.03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十、名词解释
本部门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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